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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推荐山东省报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5 发布人: 访问量:

各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1〕54 号)文件要求,现将组织遴选参加山东省报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申报工作的事宜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院在编(含备案制)在岗专任教师。

二、遴选条件

  (二)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从教 5 年以上,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

3.具有与任职专业相关的二级以上职业(执业)资格或其他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近 5 年在行业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

(二)工作业绩

(1)日常教学方面。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近 3 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 160 学时/学年;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效果较好,学生评价较高,近 3 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应位于全校教师的前 30%。

(2)专业技能方面。具有较强专业技能和专业教学能力,

在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等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质量工程方面。具备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掌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特点与规律。参与省级品牌(特色、示范、高水平)专业(群)、“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点、教学团队建设或现代学徒制试点(前 5 位);主持或主讲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参与教学资源库建设(前5 位);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方案(教学标准)开发工作;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前 5 位);主编教材入选“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材建设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前 5 位)。  

(4)科研和社会服务成效明显。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培训、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取得良好效果;独立或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应用性研究及应用推广,取得一定成效;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前 5 位),或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前 5 位)。

三、遴选指标

各系择优推荐1名,原则上马院、基础部不推荐。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系可不推荐。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包括《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 2,以下简称《推荐表》)及佐证材料、课堂教学实录,《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 3,以下简称《汇总表》)。

2.课堂教学实录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技能水平和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能力。所选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视频文件格式应为 flv 格式,大小控制在 200MB 以内。

(二)报送时间

12月1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逾期不接收。

   五、工作要求

    各系制定遴选方案,加强初审,务必遴选出最优人选报送学院,并进行公示。学院再通过评审,推荐1人参加省青年技能名师认定。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2月10日